一、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收入结构呈多元化
从收入来源看,工薪收入仍是居民收入的主体,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53.0%。各项收入情况如下:
1、工资性收入仍是主要来源。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1166元,同比增长7.0%。工薪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和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等收入;二是居民就业渠道不断拓宽,从事兼职和零星劳动增多,使其他劳动收入同比增长较快。工资收入增长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处于领先地位,是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
2、经营净收入增长平稳。经营性收入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另一个支撑点。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672元,同比增长4.4%,占可支配收入的7.9%。石城县大力发展旅游业,以旅游拉动经济发展,拓展收入来源增加经营性收入,私营业主和个体经营者人数持续增多,进一步带动经营性收入增加。
3、财产性净收入总量偏小,财产净收入快速增长。按成本法计算,我县城镇人口财产性收入人均1568元,同比增长25.9%,占可支配收入的7.4%。
4、转移性收入增幅居首。人均转移性收入为6675元,同比增长7.2%,占可支配收入的31.7%,增长主要原因:一是政府积极落实国家各项政策,完善老龄和离退休群体各项补贴制度,提高老年人群收入水平,养老金或离退休金逐年提高;二是是政府部门高度重视低收入群体,保障体制不断完善,精准扶贫等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扩大了社会救济范围,提高了救助标准。
二、消费性支出稳中有升,消费结构进一步改善
2016年度,受宏观调控、政策刺激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石城县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为11281元,同比增长7.2%。居民消费支出八大类呈现“六升二降”的态势。
1、食品消费平稳增长。石城食品市场供应充足,品种繁多,居民在解决温饱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合理的膳食结构,追求食品的营养性、均衡性和多样性。食品类人均消费支出4176元,同比增长6.7%。
2、衣着消费小幅增长。收入增加、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更加注重自己的仪表,衣着消费观念也不断更新,人们穿着更讲究品牌和款式。衣着类人均消费支出950元,同比增长4.0%。
3、居住类支出快速增长。增长主要原因:一是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逐年提高;二是城镇居民其他居住服务费不同程度的提高,居住类人均支出2671元,同比增长29.9%。
4、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稳定增长。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家庭用品更新换代较快,居民对家具、家电、服务消费需求进一步扩大。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人均支出746元,同比增长7.1%。
5、交通和通讯类有所下降。交通和通讯类人均支出1025元,同比下降22.4%。
6、教育文化娱乐消费增长迅速。居民对高学历教育的认识全面提升,教育文化倍受重视,教育文化娱乐人均支出881元,同比增长26.8%。
7、医疗保健有所下降。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基本实现了全民覆盖,大病医疗享受保险补助,更多药品和疾病项目列入报销范围等原因,城镇居民医疗保健费用有所下降。医疗保健类支出616元,同比下降17.8%。
8、其它用品和服务类较大增长。随着居民家庭收入的大幅度增加和消费水平日益提高,高档化妆品、杂项商品和美容美发等服务性消费支出大幅增长,其它用品和服务类支出216元,同比增长22.0%。
三、值得关注的问题。
1、城镇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城镇居民中相对贫困群体与高收入群体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低收入和贫困群体思想保守,文化素质偏低,劳动技能落后,致富能力弱,收入渠道少。
2、资本市场有风险,影响财产性收入。目前,石城县居民个人投资渠道主要是银行、股票及向企业融资,投资房地产市场。前者利率过低、后者风险太大,不利于财产性收入长久稳定的增加。股票和房地产交易市场的不稳定性、波动大、投资周期长,是居民增加财产性收入重要风险。
3、城镇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缓慢。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为8.0%,低于赣州平均水平0.27个百分点。
四、进一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几点建议
石城县城镇居民收入状况总体稳中有升,但与周边县市的差距依然明显。现提出如下意见:
1、拓宽居民增收渠道,提升消费能力。稳定就业是居民增收的关键,有关部门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完善就业体系基础上,应加强普及弱势群体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就业能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缩小收入差距,提升消费能力,促进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带动居民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
2、创造公平公正环境,增加财产性收入。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要继续加大财产性收入,一是要完善与财产性收入有关的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投资环境是保证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提高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条件;二是要进一步激发群众的创业热情,拓宽群众财富的增长渠道。充分利用民间资金,使居民最大限度地增加财富,并加强对居民合法财产的保护;三是要提升风险意识,加强理财教育。通过储蓄、债券、股票、基金、保险、不动产投资等金融产品的投资获得股息、利息、分红,使居民的财产增值,从而增加财产性收入。
3、切实关注民生,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一是督促民营经济中小型企业、个体经营户为聘用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障,提升居民消费信心;二是健全市场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净化消费环境,降低消费成本;三是利用精准扶贫契机,发展优质特色产业,带动居民收入增加,改善生活状况。 (撰稿人:罗凯 核稿人:谢京佐 签发:邓其云 日期:2017年3月6日)
(发布者:县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