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城县2016年县级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
县级财政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7年2月17日在石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石城县财政局局长 李安民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全县2016年县级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向大会报告2017年县级财政总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6年县级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68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1280万元的95.4%,完成调整预算68000万元的100%,增收3199万元,增长4.9%,同口径增长10.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497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完成调整预算的99.6%,增收1870万元,增长3.9% 。收入预算调整主要是因为“营改增”等财税体制改革导致政策性减收,省、市都因此下调了收入目标。
2.支出情况: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4265万元,比上年增长9.1%,完成年初预算的151.2%,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支农、教育、科技本级支出同口径增长幅度为14.1%、26.9%和200.7%,均高于经常性收入3%的增长幅度。
3.财政收支平衡情况: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799万元,加税收返还收入1849万元、上级专项追加38644万元、上级财力性补助9533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85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5343万元,全年县财政总财力202819万元,剔除上解上级支出1665万元以及归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5533万元后,县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4265万元,收支轧抵,一般预算年终滚存结余1356万元,其中结转下年的支出1356万元,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全县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22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2%,完成调整预算的93.2%,同比下降49.5%。
2.支出情况: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353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完成调整预算的101.3%,同比下降25.9%。
3.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本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2685万元,加上级补助282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58万元,专项债券转贷资金9531万元,减上解上级支出207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支出3531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380万元,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保基金收支执行情况(2016年决算数已经上报省市审核,省市还未审核定稿,以下为预计数)
1.收入情况:2016年全县九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9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6%,完成调整预算的109%,比2015年决算数增长25.1%。因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未全面启动,所以实现收入数比年初预算数偏低。
2.支出情况: 2016年全县九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0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7%,完成调整预算的100.7%。比2015年决算数增长37%。
3.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本年社保基金收入49031万元,减去支出40055万元,当年结余8976万元,加上年年末滚存结余39684万元,2016年年末滚存结余48660万元。
(四)2016年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1.攻坚克难抓“实”财政收入。今年受多重因素的叠加影响,财政收入的组织为历年来最艰巨的一年,经济维持下行态势,企业发展步履艰难,税源增长乏力。同时,中央、省、市、县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特别是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直接减税3500万元,使得财税收入征管难度超越往年。面对此种形势,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敢于担当,主动“换挡调速”,下调收入预期目标,以收入增速短期“减”,换取发展可持续“增”,把减税降费的各项红利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切实为企业降成本、优环境。财税部门通过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出台税收保障工作考核办法,加大社会综合治税力度,实现财政总收入68009万元,同比增长4.9%,在全省(100个县、市、区)、全市的增幅排位分列第14位、第3位,如考虑2016年全县营改增等政策性减税全县财政总收入同口径增长达10.4%。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77.6%。
2.千方百计激“活”经济发展。一是降成本。着力支持实体经济,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行政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减负达13.9%和49.5%。积极扩大信贷规模,解决企业、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和贫困户发展资金不足问题,2016年共发放“财园信贷通”、“小微信贷通”、“创业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金福通”和“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9.03亿元;设立2500万元中小企业转贷资金,为76家企业解决流动资金周转困难问题,转贷企业借款金额达2.3亿元。二是优生态。2016年我县被成功纳入“国家生态重点生态功能区”,瞄准“绿色”经济转型升级,大环保投入达到10817万元,主要投向我县生态维护及环境保护;污水、污泥、垃圾处理;水土保持及农村饮水安全等方面。三是强争取。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接罗霄山脉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加强沟通对接,全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3.54亿元,同比增长10.2%;争取政府债券资金59570万元,同比增长130.4%,其中新增债券19341万元,置换债券40229万元。四是增活力。2016年县财政全力支持“六大攻坚战”建设。工业发展再上新台阶,设立7900万元工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我县工业企业发展,新增园区面积1000多亩,承载能力迅速提升。重点企业发展势头强劲,2家企业分别在新三板、港三板挂牌,18家企业在“新四板”挂牌。新型城镇化稳步推进,筹集3.3亿元政府性基金以及设立3700万元精致县城专项资金,推进城市中提、南联、北延、西扩,迎宾南路、温坊路、东城大道南延伸段、创业四路等城市支路基本完工;城区绿化亮化提升工程完成,城市环境更加优美。现代农业加快构建,财政拨付产业扶贫资金达1753万元。大力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安排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300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宣传促销、旅游规划编制等,推动全县旅游产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投入1.1亿元建设游客集散中心、金华山(八卦脑)景区等县重点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投入3467万元支持物流企业,全年实现税收4206万元,同比增长355%。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当年新增债券资金安排1.59亿元用于秋溪至桥头公路工程、G206石城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高田至尽食下公路工程、花园大桥新建等工程。
3.一心一意增“强”民生福祉。全县新增财力向民生方面倾斜,用于教育、科技等13项民生类支出达16.9亿元,增长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7.2%,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增强。一是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健全。县财政为贫困人口缴交新农保和新农合资金两项合计1067万元;缴纳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387万元。共为944名失地农民发放生活补贴230万元;为4750名失地农民参保缴费3657万元。二是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高。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县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分别由月人均补差290元、165元提高到320元、195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由305元/人.月、260元/人.月提高到365元/人.月、290元/人.月。城市和农村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标准由335元/人.月、295元/人.月提高到355元/人.月、315元/人.月,以上几项共筹措县配套资金1408万元。三是社会事业协调发展。2016年筹集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1815万元、筹集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409万元、筹集公立医院改革资金2512万元。2016年度教育投入39155万元,增长15%,有力的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四是城乡干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2016年在连续两年,每年增加乡镇转移支付资金40万元的基础上,再次每个乡镇增加40万元,同时今年每村(居)委会增加2万元,有效保证了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必要经费。提高村(居)委会干部报酬,2016年村书记、主任报酬由1300元/月提高到1440元/月,委员由1070元/月提高到1180元/月。保障了自7月1日起全县干部职工工资人均增资300元/月正常提标到位。全面执行乡镇干部补贴政策,保障干部既得利益落实到位。五是保障房建设扎实推进。筹资2790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388户和新建公租房100套。
特别是,集中财力全力支出脱贫攻坚。2016年按照上级要求整合涉农扶贫项目45个,整合各项资金 3.6亿元。出台了统筹整合涉农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绩效评价办法,为“十三五”贫困村每村安排4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使得村容村貌、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升,全年全县9704名贫困人口退出贫困行列。实施发展生产脱贫一批,设立了扶贫产业发展资金3500万元,按3000元/户标准扶持贫困户加入各专业合作社,带动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引导11901户产业扶贫户每户向赣州银行贷款2.05万元,贷款贴息由财政安排1425万元/年,保障贫困户每年6%分红1230元。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结合房地产去库存,采取“团购成本价商品房”方式安置进城进园贫困户,财政以奖代补方式筹集5359万元推进农村保障房、危房改造以及农民进城进园项目建设。实施扶持就业脱贫一批,大力实施就业援助、技能培训、创业带动、就业扶贫,投资786.2万元培训贫困劳动力,帮助1617人实现就业。实施发展教育脱贫一批,逐步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教育扶贫项目投资8300万元。
4.持之以恒创“新”财政改革。创新改革是获取动力、激发活力、释放红利的根本途径。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强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推进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全面公开;推进对所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评价资金总量占各部门项目支出的比例60%以上;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分类管理结余资金,及时发挥资金效益。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适时完善债务基础信息,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工作。二是深化国库管理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覆盖,公务卡改革稳步推进,已上线运行单位135个;强化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清减财政专户9个。三是落实税制改革。积极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地完成了“四大行业”营改增试点工作。四是创新投融资改革。积极推广PPP模式,实施了石城县游客集散中心建设PPP项目(一期)和石城县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 项目两个项目。通过政府出资设立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与江西银行赣州分行设立20亿元的石城江银工业和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基金;与赣州银行设立20亿元的石城县现代服务业和新型城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争取到农发行计划五年提供80亿元的意向性融资,已放贷农发专项基金8.2亿元。五是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政府采购突破亿元大关,采购中标金额为11230.9万元,资金节约率7.44 %。六是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全面落实车改政策,按规定标准发放交通补贴。
5.严格监督扎“紧”制度笼子。加大财经检查力度,全年对116个单位实施了多项财政监督检查,查出违规违纪资金5405.38万元 ,纠正违规资金5167.08万元,收缴入库违纪金额188.24万元。开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查出违规资金总额1611.32万元。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工作结合,查出违规违纪金额1936.82万元,纠正违规资金1929.25万元,追缴财政资金6.53万元,补税1.04万元。加强了民生领域的资金监管,查出违规违纪金额638.1万元。加大“吃空饷”查处力度,收缴吃空饷资金39.22万元。开展集中整治查处扶贫等领域惠民专项资金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开展政府采购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全县共排查政府采购项目1410余个,发现问题单位4个,发现问题项目数量19个,清查工程项目48个,存在问题项目14个,均督促整改到位。完成政府投资工程造价审核组织工作,全年完成项目工程预、结算工程审核220个,送审金额12.62亿元,审减1.29亿元,审减率10.2%。
各位代表,2016年财政工作取得来之不易的新成绩,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财政收入总量小,全市排位仍然末位,是全省3个未过7亿元的县市之一;二是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很大,加快发展动力不足,主体税种增长乏力,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收入结构不合理,财力来源比较单一,收入质量有待提高;三是财政调控能力较为脆弱,收支矛盾仍然比较突出,支出保障压力较大;四是资金监管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采取措施,着力解决。
二、2017年县本级财政总预算(草案)
在总结分析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以及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拟作如下安排:
(一)一般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安排73450万元,比上年增长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809万元,比上年增长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税收收入35759万元,比上年增长1.9%,其中:增值税13909万元, 企业所得税1818万元,个人所得税832万元,城建税1500万元,车船税500万元,“五小税”4600 万元,烟叶税2300万元,耕地占用税 5000万元,契税5300万元。非税收入15050万元,比上年增长2.4 %,其中:专项收入221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050万元,罚没收入315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550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90万元。
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按上级预列指标)、上年结转收入等,减上解上级支出,预计2017年财政当年账面可用财力为135340万元。因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3534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0.3%(主要是上级预列专项资金比上年实际下达数减少),当年预算收支平衡。主要支出项目的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12065万元;国防113万元;公共安全5532万元;教育30175万元;科学技术325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23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2503万元;医疗卫生20572万元;节能环保1432万元;城乡社区事务3085万元;农林水事务21121万元;交通运输2027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96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478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2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02万元;粮油物资管理事务369万元;预备费2500万元;其他支出34万元,债务付息1360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二)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3370万元,比上年增长3%。其中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17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210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21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17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4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8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00万元。
按照上述基金收入,加上年结余收入,减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等,预计全年可用财力为23835万元。因此,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3835万元,其中主要项目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81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360万元,其他支出179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三)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收入情况:2017年全县九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收入5820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长18.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417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0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25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516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入17114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216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3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19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03万元。
2.支出情况:2017年全县九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295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长32.2%。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038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4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25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948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出15356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155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0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9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30万元。
3.结余情况:2017年收入减支出当年结余5249万元,加上2016年年末滚存结余48660万元,2017年年末滚存结余50034万元。
三、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之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2017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财政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旅游强县发展战略和工作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发挥财税改革在整体改革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财政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壮大财政实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为深入推进振兴发展提速提质提效,为努力建设实力时尚幸福石城,为确保2020年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一)坚持开源节流,促进经济发展
一是做好培植财源文章。要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撬动多方筹资、多元化投入加大平台建设,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善于算总账、算大账、算长远账,敢于给客商让利,力争引进更多更好的工业等项目,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二是做好土地经营文章。抓住机遇适时公开出让土地,增加土地经营收益。同时,切实加大出让土地历年欠款的清收力度,确保应收尽收。三是做好投融资文章。加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推广和落地,加快产业发展基金的对接与实施,规范基金运作,防范基金风险。加大融资平台建设力度,充分利用方正证券帮扶作用,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吸引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及与金融业相关的服务企业落户我县,拓展我县融资渠道。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四是做好争资争项文章。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接沟通和联系汇报,积极争取上级的政策、项目和资金扶持。关注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改革,关注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总体方案和地方税体系方案建立对地方财力的影响,积极应对国家转移支付的政策调整。五是做好厉行节约文章。坚持厉行节约,强化支出管理,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努力压缩行政支出规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调整。
(二)坚持精准发力,夯实财力基础
实事求是制定财政收入预期目标,切实符合经济发展实情。坚持依法治税,努力保持财政收入合理增长,进一步提高财政增收的质量和效益。密切关注国家税制改革动态和走向,深入开展经济税源调研,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等税源的动态性分析,依法合规把握组织收入的力度、节奏和方向,确保收入可持续性。继续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并完善营改增等已出台的相关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进一步强化财税部门协作力度,完善联合办税、综合治税机制,在“两业”(房地产业和建筑行业)税收征管、招商引资企业税收征管上精准发力,盯住主要矛盾,解决税收征管中存在的漏洞,促进依法征税、应收尽收。
(三)坚持民生为本,补齐投入短板
着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兜底线、补短板,注重量力而行和可持续性,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管好、用好、用足,不作脱离发展阶段难以兑现的承诺,统筹做好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民生工作。加大45项涉农扶贫资金整合力度,将新增财力绝大部分用于民生支出,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拟筹集财政性资金6亿元,集中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50件实事。其中进一步扩大就业,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担保贷款支出力度。筹集1.6亿元完善干部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全额由财政负担政策。提高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众财政补助标准,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提高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积极实施医疗保障精准扶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抓好农村学前教育,免除高中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学杂费,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加强基层群众健身场所建设。筹集3780万元用于城乡保障房建设,筹集340万元用于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村居干部报酬的相关政策,筹集157万元用于解决村居干部养老保险由县财政本级安排的问题。
(四)坚持支撑强劲,服务“六大”攻坚
一是力争工业经济有新突破。设立工业发展引导资金2亿元,围绕现代轻纺、鞋服、新能源、矿山机械、绿色食品、矿产品精深加工等五大产业,致力打造现代鞋服首个百亿产业集群,加大工业产业引导资金投入,重点支持企业技改、产业升级及高新技术、设备引进的奖补和落实扶持产业发展政策。设立中小企业转贷资金5000万元及风险担保金4000万元,用好用活“五个信贷通”支持企业融资,缓解工业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争取撬动银行支持企业贷款达15亿元以上。夯实工业平台,加大园区标准厂房建设奖补。二是力争扶贫开发有新成效。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整合筹集力度,筹集2亿元用于扶贫攻坚。继续安排1425万元用于产业扶贫贷款贴息,并保障按每户每年6%分红1230元给扶贫户;安排光伏扶贫贷款贴息资金2000万元/年,保障每户光伏扶贫户3000元/年收益;安排1000万元用于对电商扶贫和大棚蔬菜种植扶贫实施奖补;实施整村推进基础工程,结合秀美乡村建设,对今年脱贫的“十三五”贫困村每村安排400万元,全面改善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三是力争新型城镇化有新提升。设立878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县城亮化、绿化提升工程及精致县城建设。积极推动体育中心、石中新校区、城区道路白改黑等项目采取PPP模式运作并给予奖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加快城乡供水、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项目设施建设。四是力争现代农业有新发展。加大农业保险投入,支持白莲品种改良,扶持白莲产研销项目奖补,拓宽产业链;支持翻秋花生、油茶等区域特色产业发展。五是力争现代服务业有新进展。设立支持旅游发展为主的第三产业发展引导资金1亿元,加大对石城旅游品牌的营销,重点加大对通天寨景区的投入,实现景区功能的全面提升,促进电子商务、物流业、金融业等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实行奖补政策鼓励乡村对特色景区的开发,争取建设一个特色鲜明、产业发展、绿色生态、美丽宜居的特色小镇。六是力争基础设施建设有新成果。坚持“积极稳妥、轻重缓急”的原则,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整合财政资金的方式,确保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持之以恒推进基础设施先行工程。重点推进兴泉铁路石城段项目、G206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等项目建设。
(五)坚持深化改革,焕发机制活力
一是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启动中期财政规划,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健全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努力实现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全面盘活存量资金,最大限度发挥沉淀资金的绩效作用。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二是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探索建立我县存量项目和新建项目运用PPP模式的机制。三是完善监管手段,推进财政内控体系建设,全面推行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在执法检查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推进乡财县管、村财乡代理,建立规范化的乡村财务核算制度。四是深入研究财税体制改革新动向,切实把准财政改革发展方向,应对国家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应对国家对于个人所得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税制改革。
各位代表,蓝图绘就路径明,踏石留印砥砺行。做好2017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改作风提效率,务实担当,攻坚克难,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附件:石城县2016年县级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表和2017年县级财政总预算收支总表(草案)
石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 2017年2月印发
附件:石城县2016年预算收支执行及2017年收支预算草案(公开).xls |
(发布者:县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