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统战部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县委统战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县委统战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县委统战部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县委统战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石城县委统战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负责联系无党派代表人士;负责协调海外统战工作;会同县委组织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情况;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负责我县统一战线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党委统战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实施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
第二部分 县委统战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27.4万元,无上年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增长14%,主要原因是:基层统战工作日趋重要,事务较之以前更为繁杂,加之人员增加,工作经费相应增加。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127.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27.4万元,较上年增长14 %,主要原因是:基层统战工作日趋重要,事务较之以前更为繁杂,加之人员增加,工作经费相应增加。;年末无结转和结余,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2.53万元,决算数为1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主要原因是:基层统战工作日趋重要,事务较之以前更为繁杂,加之人员增加,工作经费相应增加。。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万元,决算数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元,决算数为0.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8元,决算数为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元,决算数为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元,决算数为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元,决算数为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 65万元,较上年增长76%,主要原因是:一名借调人员正式调入本部门,考录一名公务员;商品和服务支出42万元,较上年下降15%,主要原因是:加强日常经费支出的管理调配,节省开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万元,较上年下降1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转由社保发放。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万元,比2015 年减少7万元,降低15%。主要原因是:加强日常经费支出的管理调配,节省开支。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40%,决算数较上年下降6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25%,决算数较上年下降75%。主要原因是:注重接待效率,缩减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75%。主要原因是:公车5月份上缴,无运行维护费。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9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75%。
组织对“统战事务”等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万元。从监控情况来看,该项目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进行支出。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三部分 县委统战部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附件:县委统战部2016年部门决算表.XLS |
(发布者:温浩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