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文章来源:发布者:县编委办发布时间:2015-07-21 17:07:00 字号:[ ]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对工业园区开发的方针、政策,落实省、市、县有关对工业园区开发的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组织实施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以及控制性详规。

()根据法律法规,制定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入园项目的审核、考察、评估、选址及上报等工作。

()根据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园区管理规定和优惠政策。

()负责工业园区经济统计及预测分析工作,合理提出产业划分和产业发展趋势。

()负责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监督工作,协调园内各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和治安保卫工作。

()对工业园区内企业进行宏观指导、管理和协调,并做好服务工作。

()完善服务职能,协同管理有关部门派驻工业园区内机构的工作。

()负责工业园区范围内的各项社会事务。

()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及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维护好园区内的各项公共服务设施。

(十一)负责管理13园(古樟工业园、屏山创业园、小松创业园)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