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同意,石城县供销社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要求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名。
(二)公开招聘基本要求
1.基本素质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学历、专业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年龄、性别及其它:36周岁以下(1981年9月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10月8日前在石城党务公开、县政府网等媒体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10日两天。
2.报名地点:石城县供销社行政中心B103(县供销社秘书股,电话:0797-5719965。)
3.报名方式及须提交的资料。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与信函。
现场报名需提供资料:(1)填写《石城县供销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2)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
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2的比例才能开考,若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公开招聘,如开考须经石城县供销社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入围体检。
(三)考试
考试实行笔试方式,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采取单人单位桌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实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卷,卷面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常识、时事等)、公文写作、供销业务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公文写作占20%,供销业务知识占40%。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由县供销社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招聘岗位名额确定入闱体检对象。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考生可现场或电话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体检
笔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报考对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者由县供销社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经考核符合岗位要求,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报有关部门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三、用工性质及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石城县供销社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聘用人员按2600元/月(含五险一金)发放工资。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石城县供销社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纪委(监察局)、县供销社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县供销社。
五、工作纪律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要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本次工作顺利进行。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石城县供销合作社
2017年9月26日
(发布者:县信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