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6】1096号)和《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及相关技术要点的通知》(赣国土资发【2016】8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赣州市各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规划指标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6】119号)的文件要求,高田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通过招投标选定了技术服务单位,从我镇实际情况出发,组织编制了《高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高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总体情况正常,但存在规划任务预期较难完成,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明显,土地利用程度和效益改善突出,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矛盾一直存在。为了确保高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需要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完善。经评估,高田镇急需开展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二、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共涉及14个重点项目及其他小项目,项目总用地规模为18.55公顷。
三、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高田镇耕地保有量由3125公顷调整为2622.0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由3070公顷调整为2287.44公顷。在土地利用结构上,农用地增加219.53公顷 ,建设用地减少88.34公顷,其他土地减少131.19公顷。
四、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对高田镇土地利用规划结构影响较小,有利于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布局,促进高田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公示期间为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8月31日。如对规划调整完善方案有意见请反馈至高田镇人民政府。
特此公示
联系人:温玉婷
联系电话:14779761618
高田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5日
(发布者:温浩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