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公示

文章来源:木兰乡作者:发布时间:2017-09-08 11:09:00 字号:[ ]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6】1096号)和《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及相关技术要点的通知》(赣国土资发【2016】8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赣州市各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规划指标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6】119号)的文件要求,木兰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通过招投标选定了技术服务单位,从我乡实际情况出发,组织编制了《木兰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木兰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总体情况正常,但存在规划任务预期较难完成,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明显,土地利用程度和效益改善突出,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矛盾一直存在。为了确保木兰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需要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完善。经评估,木兰乡急需开展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二、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共涉及13个重点项目及其他小项目,项目总用地规模为11.44公顷。

  三、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木兰乡耕地保有量由1153公顷调整为1170.5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由1063公顷调整为1055.44公顷。在土地利用结构上,农用地增加60.32公顷 ,建设用地减少1.72公顷,其他土地减少58.6公顷。

  四、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对木兰乡土地利用规划结构影响较小,有利于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布局,促进木兰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公示期间为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8月31日。如对规划调整完善方案有意见请反馈至木兰乡人民政府。

  特此公示

  联系人:段灿阳

  联系电话:18770711652

                              木兰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5日

  

(发布者:温浩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