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赣市府发〔2017〕25号)和《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市级下放社会管理权限承接工作的通知》(石府发〔2017〕30号)要求,我县各部门积极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衔接,并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已印发的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承接意见,现将承接情况公告如下:
承接市级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340项) | |||||||
序号 | 承接部门 | 权限名称 | 设定依据 | 权种类别 | 市级权限下放方式 | 承诺办结期限 | 备注 |
1 | 县发改委(县物价局) | 国省干线公路网规划内公路项目审批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第七条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审批权 | 直接下放 | 5日 | 列入“权限内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子项中 |
2 | 500米以下本省内主要河流并通航V级以上公路桥梁项目审批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第七条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审批权 | 直接下放 | 5日 | 列入“权限内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子项中 | |
3 | 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以下鼓励类项目核准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二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列入“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子项中 | |
4 | 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可研审批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第七条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审批权 | 直接下放 | 5日 | 列入“权限内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子项中 | |
5 | 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审批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第七条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审批权 | 直接下放 | 5日 | 列入“权限内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子项中 | |
6 | 日处理能力10万吨及以上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核准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二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列入“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子项中(原有“污水处理项目核准”,建议原名称保持不变,备注注明:“赣市府发〔2017〕25号下放日处理能力10万吨及以上项目核准”) | |
7 | 总库容30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垃圾填埋场项目、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项目核准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二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列入“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子项中(原有垃圾填埋场项目核准,建议原名称修改为“垃圾填埋场项目、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项目核准”,备注注明:“赣市府发〔2017〕25号下放总库容30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垃圾填埋场项目、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项目核准”) | |
8 | 普通省道项目核准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二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列入“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子项中 | |
9 | 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核定 | 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制定城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指导意见》(赣发改商价〔2014〕766号) | 其他行政权力-政策标准制订 | 直接下放 | 5日 | 由县自行定价,由市报省备案 | |
10 |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县城、县以下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核定 | 《关于建立和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通知》(省发改委、建设厅赣发改收费字〔2009〕1719号) | 其他行政权力-政策标准制订 | 直接下放 | 5日 | ||
11 |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的批准(110千伏以上电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江西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列入“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批”中。备注注明:“赣市府发〔2017〕25号下放110千伏以上电路核准” | |
12 | 小水电上网电价(装机容量501至1000千瓦) | 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扩大小水电上网价格委托管理范围的通知》(赣发改商价〔2013〕467号) | 其他行政权力-政策标准制订 | 直接下放 | 5日 | ||
13 | 县级汽车客运票价,跨区、省长途客运票价 | 省发改委、省交通厅《关于加强全省道路运输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发改调字〔2011〕968号) | 其他行政权力-政策标准制订 | 直接下放 | 5日 | ||
14 | 县发改委(县物价局) | 天然气销售价格及安装费 | 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制定城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指导意见》(赣发改商价〔2014〕766号) | 其他行政权力-政策标准制订 | 直接下放 | 5日 | |
15 | 公办高中学费、住宿费标准 | 省教委、物价局、财政厅〔1999〕赣教计字147号 | 其他行政权力-政策标准制订 | 直接下放 | 5日 | ||
16 | 超出“规范”范围的公办医疗机构病房床位费标准 | 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字〔2005〕174号 | 其他行政权力-政策标准制订 | 直接下放 | 5日 | ||
17 | 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 | 省发改委、经贸委、环保局、卫生厅、财政厅、建设厅赣发改收费字〔2004〕485号 | 其他行政权力-政策标准制订 | 直接下放 | 5日 | ||
18 |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 省发改委、建设厅赣发改收费字〔2009〕1719号 | 其他行政权力-政策标准制订 | 直接下放 | 5日 | ||
19 | 汽车客运站中央空调服务费 | 省发改委、省交通厅《关于加强全省道路运输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发改调字〔2011〕968号) | 其他行政权力-政策标准制订 | 直接下放 | 5日 | ||
20 | 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收费 | 省发改委赣发改商价字〔2005〕1071号 | 其他行政权力-政策标准制订 | 直接下放 | 5日 | ||
21 | 居民供电、供排水、供气等公用事业单位提供的具有行业或技术垄断且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服务收费 | 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制定城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指导意见》(赣发改商价〔2014〕766号) | 其他行政权力-政策标准制订 | 直接下放 | 5日 | ||
22 | 县工信局 | 权限内外商投资工业和信息化(技改)项目核准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改委省监察厅江西省外资审批权配套下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52号)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3〕16号下放,已于2013年承接,备注注明:“赣市府发〔2017〕25号下放市级审批权限” |
23 | 企业投资(技改)项目备案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146号)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3〕16号下放(除上级部门要求由市级以上投资主管部门立项批复的外,其它全部下放),已于2013年承接, | |
24 | 企业投资(技改)项目核准 | 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发〔2005〕24号、《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45号)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3〕16号下放(除上级部门要求由市级以上投资主管部门立项批复的外,其它全部下放),已于2013年承接备注注明:“赣市府发〔2017〕25号下放下放市级核准权限” | |
25 | 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的设立 | 《赣州市中心城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赣州市人民政府2007年第51号令)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3〕16号下放,已于2013年承接 | |
26 |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信部确定的14个重点行业除外) | 《清洁生产促进法》、《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做好省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备案项目落实和衔接工作的通知》(赣工信人事字〔2013〕424号) | 行政确认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3〕16号下放,已于2013年承接 | |
27 | 磷矿肥及年产50万吨以下钾矿肥项目核准 | 《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45号)、《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做好省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备案项目落实和衔接工作的通知》(赣工信人事字〔2013〕424号)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3〕16号下放,已于2013年承接 | |
28 | 新建10万吨级以下造船设施(船台、船坞)项目核准 | 《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45号)、《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做好省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备案项目落实和衔接工作的通知》(赣工信人事字〔2013〕424号)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3〕16号下放,已于2013年承接 | |
29 | 稀土、钨、氟盐化工项目建设初审意见 | 赣州市人民政府《赣州市矿产资源配置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试行)》 | 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3〕16号下放,已于2013年承接 | |
30 | 工业领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 | 《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下发的《江西省工业领域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赣工信节能发〔2010〕17号) | 行政确认 | 直接下放 | 5日 | ||
31 | 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 | 《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江西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省工信委2017年4月27日印发) | 行政确认 | 直接下放 | 5日 | ||
32 |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能法》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3〕16号下放(市级以上政府投资技改项目除外),已于2013年承接,备注注明:“赣市府发〔2017〕25号下放下放市级核准权限” | |
33 | 县安监局 | 具有较大风险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二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第四条第一款;第五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34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六条 | 行政许可 | 委托下放 | 5日 | 市安监局已将危险化学品经营和使用许可合为“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许可” | |
35 | 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六条 | 行政许可 | 委托下放 | 5日 | 市安监局已将危险化学品经营和使用许可合为“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许可” | |
36 | 县防震减灾局 | 建设工程项目的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23号)、《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中国地震局令第7号)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3日(不含专家评审和公示2日) | 赣市府发〔2014〕21号已下放,已于2014年承接 |
37 | 县人社局 | 特殊工时制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46号发布,国务院令第174号修改)第五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38 | 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关于做好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委托审批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09〕111号)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39 | 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94项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5〕10号下放,已于2015年承接 | |
40 | 普通技校的设立(中级)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1)87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十一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41 |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批准设立(初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已成绩 | |
42 | 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中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 | 行政确认 | 直接下放 | 5日 | ||
43 |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设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劳动部关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3〕134号)第十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44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及其业务范围审批许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86项;《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原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号)第八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45 | 机关工勤人员双考 |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人薪发〔1994〕50号);江西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4〕453号) | 其他行政权力-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
46 |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定) | 《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0〕4号) | 行政确认 | 直接下放 | 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
47 |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审查 | 《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12号) |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监督检查 | 直接下放 | 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
48 | 县人社局 | 工伤认定 |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第五条 | 行政确认 | 直接下放 | 60日 | |
49 | 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含各项专项检查、“两网化”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员考核换证、打击非法用工等违法犯罪活动综合治理考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上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 |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监督检查 | 直接下放 | 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
50 |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二条;《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 | 行政确认 | 直接下放 | 5日 | ||
51 | 促进就业基地认定 | 江西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工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就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字〔2014〕206号)第六条 | 行政确认 | 直接下放 | 5日 | ||
52 | 县民宗局 | 筹备设立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的审核 | 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十四条,《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国家宗教局2号令) | 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 | 直接下放 | 4日 | |
53 | 扩建、迁建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的审核 | 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一、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条 | 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 | 直接下放 | 4日 | ||
54 | 筹备设立其他固定处所的审批 | 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十四条,《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国家宗教局2号令)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4日 | ||
55 | 其他固定处所合并、分立、终止、变更的审批 | 根据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4日 | ||
56 | 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扩建、迁建的审批 | 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三、三十四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4日 | ||
57 | 跨县(市、区)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的审批 | 《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4日 | ||
58 | 宗教团体筹备、成立、变更、注销前及其负责人的审批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其他行政权力-监督管理 | 直接下放 | 4日 | ||
59 | 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的审批 | 《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直接下放 | 4日 | ||
60 | 民族成份变更的审批 |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国家民委公安部令第2号) | 公共服务 | 直接下放 | 4日 | ||
61 | 县(市、区)宗教团体、宗教场所接受国(境)外捐款的审批 | 根据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七条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审批权 | 直接下放 | 4日 | ||
62 | 县城建局 | 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4日(不含专家评审和公示30日) | |
63 | 市管项目竣工验收备案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直接下放 | 4日 | ||
64 | 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直接下放 | 2日 | ||
65 | 工程监理企业事务所资质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工程监理企业2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不含专家评审和公示时间) | ||
66 | 县级城市有形建筑市场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不含专家评审和公示时间) | ||
67 | 丁级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4日(不含专家评审和公示30日) | ||
68 | 丙级(不含交通、水利)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4日(不含专家评审和公示30日) | ||
69 | 丙级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4日(不含专家评审和公示30日) | ||
70 | 省管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8号)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3日 | ||
71 | 县城建局 |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 | 《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7日 | 赣市府发〔2016〕25号下放,已于2016年承接 |
72 | 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批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第十五条;《江西省燃气管理办法》第四条;《江西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含现场核查时间) | 赣府发〔2014〕12号下放,已于2014年承接 | |
73 | 省管项目竣工验收备案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直接下放 | 5日 | ||
74 | 风景名胜区、城市维护建设费、农村危旧土坯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项目申报材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直接下放 | 5日 | 用于风景名胜区、城市维护建设费、农村危旧土坯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项目申报 | |
75 | 建设类企业资质申报材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直接下放 | 5日(不含专家评审和公示30日) | 用于申报建设类企业资质申报 | |
76 | 建设类个人执业资格申报材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直接下放 | 5日 | 用于申报建设类个人执业资格 | |
77 | 建设类培训教育技能鉴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关于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 行政确认 | 直接下放 | 5日 | ||
78 | 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等统计数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直接下放 | 5日 | 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等统计数据转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 |
79 | 外省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进入赣州市承接项目备案 |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84号)、《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直接下放 | 5日 | ||
80 | 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行政确认 | 直接下放 | 5日(含现场核查时间,不含专家评审和公示14日 | ||
81 | 市发改部门核准、批准项目的规划选址、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项目申报材料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行政确认 | 直接下放 | 5日 | ||
82 | 县房管局 |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 | 建设部《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直接下放 | 5日 | 已在县级清单内 |
83 | 县城管局 | 户外广告审批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十一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固定广告5日(含现场核查时间),其他1日 | 县级原已承接,赣市府发2017第23号合并为户外广告类审批 |
84 | 广告场地或设施使用权出让许可审批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江西省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不含县政府审批时间) | ||
85 | 修剪、移植城市内树木审批 |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6〕58号)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含现场核查时间) |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6〕58号)将“临时占用绿地审批”、“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审批”及“城市古树古木迁移审批”合并为“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
86 | 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 《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6〕58号)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含现场核查时间) |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6〕58号)将“临时占用绿地审批”、“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审批”及“城市古树古木迁移审批”合并为“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
87 | 改变绿地规划审批 | 《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6〕58号)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含现场核查时间) | 列入“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赣市府发〔2014〕21号下放,已于2014年承接)”中 | |
88 | 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施方案审查 | 《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11条、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 其他行政权力-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根据赣市府发〔2016〕25号实行“市政工程配套”报告,纳入城管局日常管理。 | |
89 | 城市古树名木迁移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第107项、《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二十条、《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第79号令)第十七、十八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6〕58号)将“临时占用绿地审批”、“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审批”及“城市古树古木迁移审批”合并为“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
90 | 县城管局 | 三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批 |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第三条、《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六条、《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四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91 | 占用、开挖城市道路审批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第令198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十四条;《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6〕58号)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4日(含现场核查时间) |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6〕58号)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及“依附于城市道路、桥梁上架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合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
92 |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4日(含现场核查时间) | |||
93 | 关闭、闲置、迁移、侵占、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31号)第44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94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7号)第四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2日 | 赣市府发〔2014〕21号下放,已于2014年承接 | |
95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第四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2日(含现场核查时间) | 赣市府发〔2014〕21号下放,已于2014年承接 | |
96 | 县环保局 | 复合肥、有机肥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行政许可 | 委托下放 | 出具报告书7日(不含专家评审和公示25日);出具报告表3日(不含专家评审和公示20日) | |
97 | 县交通运输局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 | 《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 |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监督检查 | 委托下放 | 5日 | |
98 | 公路与桥梁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十四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不含专家评审10日) | ||
99 | 工程施工许可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五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府发〔2013〕21号下放“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
100 | 工程交(竣)工验收 |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不含专家评审10日) | 赣市府发〔2016〕25号下放的“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
101 | 县交通运输局 | 农村公路规划 | 《江西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四条 | 其他行政权力-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102 | 农村公路建设计划 | 《江西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五条 | 其他行政权力-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103 |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 《江西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六条 | 其他行政权力-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104 |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资金拨付 | 《江西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 其他行政权力-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105 | 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其他行政权力-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106 | 车辆技术等级评定 | 《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细则》第七条 | 行政确认 | 直接下放 | 5日 | ||
107 | 类型划分等级评定(复核) | 《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细则》第七条 | 行政确认 | 直接下放 | 5日 | ||
108 | 道路运输安全行业监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 |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监督检查 | 直接下放 | 5日 | ||
109 | 综检机构规划设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其他行政权力-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110 | 维修企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 |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六条、第四十五条 |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监督检查 | 直接下放 | 5日 | ||
111 | 统计报表(车辆技术、安全事故、维修检测行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一章节第七条 | 其他行政权力-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112 | 站场建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其他行政权力-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113 |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发证工作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八条 | 其他行政权力-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按相关考试规定时间 | ||
114 | 执法活动监督指导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其他行政权力-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115 | 出租车运力投放审批 | 《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审批权 | 直接下放 | 5日 | ||
116 | 专项资金跟踪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其他行政权力-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117 | 道路客运(县际班车、包车、旅游)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 行政许可 | 委托下放 | 5日 | ||
118 | 县际道路客运班线(含新增)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 行政许可 | 委托下放 | 5日 | ||
119 | 县交通运输局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二项 | 行政许可 | 委托下放 | 5日 | |
120 | 省际、市际、县际客运车辆审验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七十一条 |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监督检查 | 委托下放 | 5日 | ||
121 | 危险货物专用车辆审验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监督检查 | 委托下放 | 5日 | ||
122 | 道路运输证配发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四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委托下放 | 5日 | ||
123 | 市公路局石城分局 | 国省道改造计划 |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十二五”期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14号)第五条第二项 | 其他行政权力-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124 | 涉及国省道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含公路建筑控制区)架设、埋设管线、电缆及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六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三、四、七款《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6)25号下放,已于2016年承接 | |
125 | 涉及国省道因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使公路改线的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6)25号下放,已于2016年承接 | |
126 | 涉及国省道对超限运输车辆确需行驶公路的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三十六条《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6)25号下放,已于2016年承接 | |
127 | 涉及国省道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款;《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5)10号下放,已于2015年承接 | |
128 | 涉及国省道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或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的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五款;《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六款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5)10号下放,已于2015年承接 | |
129 | 县农粮局 | 二级良种畜禽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国务院《种畜禽管理条例》、《江西省种畜种禽管理条例》、农业部《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江西省种畜种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规定》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不含现场勘察时间4日) | |
130 | 县农粮局 | 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5000万尾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江西省水产种苗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不含现场勘察4日) | 赣市府发〔2015〕10号下放,已于2015年承接,同赣市府发〔2013〕16号下放的“水产种苗生产许可”合并 |
131 | 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不含现场勘察时间4日) | 赣市府发〔2015〕10号下放,已于2015年承接 | |
132 | 省内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登记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0年第32号公布,2004年第38号修订)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不含现场勘察时间4日) | 赣市府发〔2015〕10号下放,已于2015年承接 | |
133 | 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公布)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不含现场勘察时间4日) | 赣市府发〔2015〕10号下放,已于2015年承接 | |
134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蚕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8号公布)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不含现场勘察时间4日) | 赣市府发〔2015〕10号下放,已于2015年承接 | |
135 | 水产原种场、良种场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江西省水产种苗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不含现场勘察时间4日) | 赣市府发〔2015〕10号下放,已于2015年承接,同赣市府发〔2013〕16号下放的“水产种苗生产许可”合并 | |
136 | 食用菌菌种(母种和原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2号公布,2013年第5号修订)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不含现场勘察时间4日) | 赣市府发〔2013〕16号下放栽培种许可;赣市府发〔2015〕10号下放母种、原种许可。列入“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中,现已暂停实施 | |
137 | 农药广告和在地方媒体发布兽药广告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农药广告审查办法》、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兽药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5〕10号下放,已于2015年承接 | |
138 | 农业野生植物(国家二级保护)出售、收购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农业野生植物保护法》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不含现场勘察时间4日) | 赣市府发〔2015〕10号下放,已于2015年承接 | |
139 | 设立饲料(单一饲料、浓缩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不含现场勘察时间4日) | ||
140 | 县农机局 | 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培训班资格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3天(不含公示、现场勘察时间10日) | 赣市府发〔2015〕10号下放,县农机局已于2015年承接 |
141 | 县林业局 | 木材运输证办理(外省木材运输证指标录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即办 | 列入“木材运输许可”子项中 |
142 | 低产低效林和毛竹林低改涉及的阔叶树采伐 | 《江西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木材采伐管理的通知》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列入“林木采伐许可”子项中 | |
143 | 县林业局 | 因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迁移一级、二级古树和名木的审核(核报省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6〕36号下放,已于2016年承接 |
144 | 猎捕省级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4日 | 原有“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赣市府发〔2013〕16号下放)”,现已暂停实施 | |
145 | 黑天鹅、环颈雉、蓝孔雀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 | 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三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4日 | 赣市府发〔2015〕10号已下放,已于2015年承接 | |
146 | 黑天鹅、环颈雉、蓝孔雀经营许可证核发 | 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五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4日 | 赣市府发〔2015〕10号已下放,已于2015年承接 | |
147 | 国有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6〕25号已下放,已于2016年承接 | |
148 | 防护林或特种用途林5公顷以下及其他林地10公顷以上20公顷以下的林地临时占用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6〕25号已下放,已于2016年承接 | |
149 | 森林资源转让审核(5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 | 《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同“500公顷以下森林资源转让审批和集体森林资源转让审批”许可合并,扩大权限,更名为“森林资源转让审核或审批” | |
150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即办 | 赣市府发〔2013〕16号下放,已于2013年承接,现已暂停实施 | |
151 | 收购珍贵树木种子或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3日 | 赣市府发〔2015〕10号下放,已于2015年承接,现已暂停实施 | |
152 | 非毛竹类木材加工项目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3日 | ||
153 | 与国外签署涉及林业部门管理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协议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一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
154 | 在林业系统省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二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6〕25号下放,已于2016年承接 | |
155 | 进入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3日 | 赣市府发〔2015〕10号已下放,已于2015年承接 | |
156 | 省三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核发 | 《江西省野生植物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县级已有“野生植物采集许可证”, 备注注明:“赣市府发〔2017〕25号下放下放省三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许可权限” | |
157 | 县水利局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审查 |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2016年修订)第二条、第四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158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 |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2016年修订)第二条、第五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159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实施和监督管理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 31号)第三条 | 其他行政权力-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160 | 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流域综合规划、水利建设各专项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四条 | 其他行政权力-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161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6〕25号下放,已于2016年承接,赣市府发2017第23号合并为“权限内水利工程建设审批” | |
162 | 水库大坝竣工验收审批 | 《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第二条,《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四条,《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163 | 在河道、堤防背水面保护区500米内进行地下采矿、及山区河道两侧采石、修建公路等活动审批 | 《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5〕10号下放,已于2016年承接,已暂停实施 | |
164 | 临时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滩地审批 |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十八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165 | 权限内洪泛区、蓄滞洪区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三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二十四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166 |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损害河道工程的作业活动许可 | 《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5〕10号下放,已于2016年承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 |
167 | 在河道工程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或开展影响河道工程保护的活动许可 | 《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168 | 利用堤顶、戗台、坝顶、水闸工作桥兼作公路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第二十八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5〕10号下放,已于2016年承接,已暂停实施 | |
169 | 权限内新建水库、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工程竣工验收 |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第二条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直接下放 | 5日 | ||
170 | 水库大坝注册登记 | 《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第三条 | 一般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171 |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第三条 | 一般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172 | 县水利局 | 水闸注册登记 | 《水闸注册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 | 一般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173 | 水利招标行政监督管理职能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暂行规定》第三条 | 一般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174 |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职能 |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 一般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175 | 权限内新建水库、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五河治理等水利工程施工图纸审查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直接下放 | 5日 | ||
176 | 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管理年度考核 |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其考核标准的通知》水建管〔2016〕361号 | 一般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177 | 大中型水库运行调度 | 《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第二条、第三条 | 其他行政权力-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178 | 河道采砂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九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5〕10号下放,已于2016年承接 | |
179 | 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三十四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7〕23号放至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
180 | 权限内取水许可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关于精简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项目等事项的决定》(赣市府发〔2016〕25号)已承接下放 | |
181 | 权限内水电站的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初步设计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182 | 权限内小水电工程有关验收工作 | 《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第二条、第二十六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6〕25号下放5000千瓦(不含)以下且水库库容1000万立方米(不含)以下新建农村水电项目、单站装机规模5000千瓦(不含)以下的农村技术改造项目的验收权限 | |
183 | 农村小水电的管理和监督 | 《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第二条、第三条 | 一般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184 | 县水利局 | 指导农村水电体制改革 | 《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 | 一般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185 | 拟订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直接下放 | 5日 | ||
186 | 组织实施小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 | 《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管理办法》第十条 | 一般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187 | 组织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建设 | 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12〕799号)第十一条 | 一般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188 | 组织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 |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的通知)》(办水电〔2016〕130号) | 一般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189 | 农村水电建设市场监督管理 | 《水利部关于加强农村水电建设管理的意见》第九条 | 一般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190 | 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督与管理 | 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赣水农电字〔2012〕82号) | 一般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191 | 指导农村水电站技术进步和技术培训 | 《农村水电站技术管理规程》 | 一般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192 | 农村水电统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条 | 一般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193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31号)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194 | 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引调提水项目验收 | 《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直接下放 | 5日 | ||
195 | 山洪沟防洪工程治理项目验收 | 《关于加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验收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14﹞234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直接下放 | 5日 | ||
196 | “万吨以下、千吨万人及以上”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审查和验收 | 《江西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江西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验收办法》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6〕36号下放,已于2016年承接 | |
197 |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县)实施方案审批和验收 | 水利部、财政部《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验收暂行办法》(水农〔2011〕692号)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直接下放 | 5日 | ||
198 | 装机1万千瓦以下、1000千瓦以上(含1000千瓦)且水库库容1000万立方米以下的水电站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172项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6〕25号下放5000千瓦(不含)以下且水库库容1000万立方米(不含)以下新建农村水电项目、单站装机规模5000千瓦(不含)以下的农村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权限,注明权限扩大。 | |
199 | 县水利局 | 装机1万千瓦以下、1000千瓦以上(含1000千瓦)且水库库容1000万立方米以下的水电站验收 | 《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第二条、第二十六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6〕25号下放5000千瓦(不含)以下且水库库容1000万立方米(不含)以下新建农村水电项目、单站装机规模5000千瓦(不含)以下的农村技术改造项目的验收权限,注明权限扩大。 |
200 | 县水保局 |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201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八条至五十七条 | 行政处罚 | 直接下放 | 5日 | ||
202 | 查封扣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四条 | 行政强制 | 直接下放 | 5日 | ||
203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条 | 行政征收 | 直接下放 | 5日 | ||
204 | 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三条 |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监督检查 | 直接下放 | 5日 | ||
205 | 县国土局 | 存量建设用地预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 | 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 | 直接下放 | 5日 | |
206 | 权限内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开发利用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已在县级清单“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许可” | |
207 | 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立项申报、验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赣府厅发〔2010〕84号)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县级清单已有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项目立项,在此项改名,权力类型改为行政许可 | |
208 | 农民建房农用地转用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 其他行政权力-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209 | 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收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 其他行政权力-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210 | 建设用地区位调整审核 |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 | 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 | 直接下放 | 5日 | ||
211 | 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修改、调整、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 其他行政权力-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212 | 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审批、验收 |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1号)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213 | 县国土局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审批、验收 | 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试点管理办法》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214 | 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立项申报 |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1号)、《江西省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方案》 | 其他行政权力-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215 | 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 其他行政权力-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县级清单已有“乡(镇)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 | |
216 | 基本农田划定审核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其他行政权力-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217 | 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挂钩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其他行政权力-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218 | 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易地交易备案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其他行政权力-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219 | 国家和省投资土地整治项目立项申报、验收 | 《江西省土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指南(2012)》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30日 | ||
220 | 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承办的土地复垦方案审查 | 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 | 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 | 直接下放 | 5日 | ||
221 | 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审查 |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江西省人民政府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协议 |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监督检查 | 直接下放 | 5日 | ||
222 | 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实地踏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监督检查 | 直接下放 | 5日 | ||
223 | 国家资源项目、资金、土地等计划申报 | 《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 | 一般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224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建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68号 | 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 | 委托下放 | 5日 | 已在县级清单 | |
225 | 县商务局 |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第八条第一款、《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委托下放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商务办流通字〔2014〕89号)第三条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直接下放 | 5日 | |
226 | 县招商服务中心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登记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9号)第二条、第五条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直接下放 | 5日 | |
227 | 县招商服务中心 |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资金审核 | 财政部、原外经贸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0〕467号)第十五条 | 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 | 直接下放 | 5日 | |
228 | 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1号)、《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9年第3号)、《软件出口管理和统计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9年第3号)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直接下放 | 5日 | ||
229 | 县金融局 |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变更事项 |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48号)、《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第3号)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6〕25号下放“机构名称变更、经营场所变更、除总经理外的高管变更”审批权 |
230 |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管理工作 | 《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13号)第二十六条 |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监督检查 | 直接下放 | 5日 | 监督检查责任:担保机构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实行属地化管理。负责担保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担保机构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产质量、业务开展、准备金提取等情况实施持续动态监管。 | |
231 | 交易场所日常监管、风险防控和处置职责 | 《关于做好当前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清整办字〔2017〕1号) |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监督检查 | 直接下放 | 5日 | ||
232 | 县地税局 |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的认定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829号) | 行政确认 | 直接下放 | 5日 | |
233 | 试验区五县市地税局网络管理、安全管理、设备管理、数据管理和运维管理层级 | 一般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
234 | 县公安局 |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 商务部、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典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7〕23号下放,已于2017年承接 |
235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 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7项、《江西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第七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7〕23号下放,已于2017年承接 | |
236 | 携运枪支入境申请换发持枪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三十四、第三十五、第三十七条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6〕25号由事前审批转为日常管理 | |
237 | 在本省运输枪支(弹药)运输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三十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238 | 民用枪支(弹药)配购、配置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九条、第十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239 | 县公安局 | B级焰火燃放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江西省焰火专业燃放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4〕21号下放C级焰火燃放许可证核发,赣市府发〔2017〕23号下放B级焰火燃放许可证核发 |
240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3号令)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6〕25号文件下放,已于2016年承接 | |
241 | 县司法局 | 律师执业证注销初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九条 | 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 | 直接下放 | 5日(不含市级审批时限) | |
242 |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执业核准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
243 | 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
244 |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和变更备案 |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十七、十八条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直接下放 | 5日 | ||
245 | 对律师事务所、律师违法行为调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二条 |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监督检查 | 直接下放 | 5日 | 县级清单已有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 | |
246 |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初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八条、二十一条 | 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 | 直接下放 | 5日(不含市级审批时限) | ||
247 | 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初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八条、二十一条 | 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 | 直接下放 | 5日(不含市级审批时限) | ||
248 | 律师事务所注销初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八条、二十二条 | 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 | 直接下放 | 5日(不含市级审批时限) | ||
249 |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申请补发、换发初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八条 | 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 | 直接下放 | 5日(不含市级审批时限) | ||
250 |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申请材料的初审 |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十一条 | 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 | 直接下放 | 5日(不含市级审批时限) | ||
251 | 对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管理、司法鉴定质量管理、诚信等级的评估 |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十一条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直接下放 | 5日 | ||
252 |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名册编制、公告的组织工作 |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十一条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直接下放 | 5日 | ||
253 | 县教育局 |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计划的下达 | 《江西省2017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赣教考字〔2017〕2号) | 一般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
254 | 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毕业证验印 | 关于进行中等职业学校新学历证书规范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1〕180号) | 一般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
255 | 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学籍管理 |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 | 一般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
256 | 农村特岗教师的招聘、管理及接转工作 | 关于印发《江西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赣教师字〔2010〕15号)、关于印发《江西省特岗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师字〔2012〕43号)、关于印发《江西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聘为正式教师考核方案》的通知(赣教师字〔2012〕19号) | 一般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
257 | 县教育局 | 省级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特级教师、名校长评选申报、25年和30年教龄荣誉证书办理 | 《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2015年修订)》、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对长期从教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的通知》(赣教党字〔2015〕45号) | 一般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
258 | 县级教师培训和高中新教师培训机构合格评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 | 一般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
259 | 各类省级组织的表彰、奖励或相关评审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一般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
260 | 内部审计实施制度,内审人员管理 |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04年4月13日教育部令第17号发布) | 一般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
261 | 教育经费审计 |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04年4月13日教育部令第17号发布) | 一般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
262 | 普通高中学生贫困信息审核 | 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赣财教〔2010〕215号) | 一般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
263 | 普法工作,依法治校工作 | 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03〕3号)、教育部发布《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2013年1月16日) | 一般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
264 | 教育工会、学校校务公开、教代会工作 | 教育部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教监〔200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2011年12月8日) | 一般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
265 | 中小学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稳定工作,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 | 一般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
266 | 教育类突发事件处置 |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三个专项预案的通知》(教办〔2009〕11号) | 一般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
267 | 教育类突发事件信息报送 |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三个专项预案的通知》(教办〔2009〕11号) | 一般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
268 | 教育信息报送 |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三个专项预案的通知》(教办〔2009〕11号) | 一般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
269 | 县科技局 | 假冒专利的查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 | 行政处罚 | 直接下放 | 5日 | 县级已有“假冒专利的处罚” |
270 | 县科技局 | 专项侵权纠纷的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 | 行政裁决 | 委托下放 | 5日 | |
271 | 专利纠纷的调解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569号)第八十五条 |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调解 | 委托下放 | 5日 | 县级已有“专利侵权纠纷裁决” | |
272 | 县文广新局 | 馆藏二、三级文物的修复、复制、拓印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273 | 馆藏一、二级文物拍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274 | 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从业资质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275 | 拍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批 | 《江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276 | 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与考古发掘中的重要发现对外公布审批 | 《江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277 | 设立演出经纪机构的许可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县级已有“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 |
278 | 港、澳投资者在内地设立内地方控股的合资演出团体审批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279 | 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7〕23号下放,已于2017年承接,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审批子项 | |
280 | 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7〕23号下放,已于2017年承接,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审批子项 | |
281 | 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282 | 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283 | 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的审批 |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6号)、第三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284 | 县文广新局 | 地方对等交流互办单一国家电影展映活动审批 | 《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12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2号)第三十五条、《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285 | 设置接收境内节目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八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286 | 开办视频点播业务(乙种)审批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287 |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除中央驻赣、省属企业事业单位以外的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公布,第645号修改)第十五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288 | 设区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 |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第十条、《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承接后调整为“权限内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 | |
289 | 小功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三百二十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290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一次性)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三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县级已有“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印刷准印审批(准印证)” | |
291 | 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许可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292 | 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293 | 印刷业经营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企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294 | 印刷业经营者兼营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295 |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变更印刷经营活动审批(不含出版物印刷) |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296 | 印刷业经营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 |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297 | 县卫计委 | 普通进口设备购置审批 | 原卫生部、财政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04]474号)、《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11]24号) | 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 | 直接下放 | 5日 | |
298 | 中转血库设置审批,急救站设置审批 | 《血站管理暂行办法设置审批》第五条、《江西省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第八部分急救中心、站基本标准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299 |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注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七条、《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4号)第三条、第八条、第十七条、《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2013年7月国发〔2013〕27号)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5〕10号下放,已于2015年承接 | |
300 | 医疗广告审查 |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八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5〕10号下放,已于2015年承接 | |
301 | 婚前医学检查机构和人员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七条第三款、《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十二条、《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审批权 | 直接下放 | 5日 | ||
302 | 医疗机构开展戒毒脱瘾治疗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六条,《戒毒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原卫生部《关于加强戒毒医疗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303 | 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5〕10号下放,已于2015年承接 | |
304 | 外国医疗团体来华短期行医审批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4号)。 | 其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5〕10号下放,已于2015年承接 | |
305 | 艾滋病检测点资格审批 | 《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江西省艾滋病检测点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审批权 | 直接下放 | 5日 | ||
306 |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办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21号)第二条 | 其他行政权力-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5日 | ||
307 | 港澳台医师来内地短期行医核准 |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管理规定》、《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管理规定》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5〕10号下放,已于2015年承接,“港澳台医师来内地短期行医的执业注册” | |
308 | 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审核 | 《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办法》(2009年7月1日起施行)及《关于调整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审核等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权限的通知》(赣卫医字[2014]64号)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5〕10号下放,已于2015年承接 | |
309 | 跨省义诊活动备案 | 《卫生部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第二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5〕10号下放,已于2015年承接 | |
310 |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药品(零售)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县级清单已有“《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筹建、核发、换证、审批” |
311 | 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企业批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312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
313 |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市府发〔2016〕25号已下放 | |
314 | 执业药师注册初审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 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 | 直接下放 | 5日 | ||
315 | 《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初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条 | 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 | 直接下放 | 5日 | ||
316 | 《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生产地址变更初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 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 | 直接下放 | 5日 | ||
317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核发初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条 | 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 | 直接下放 | 5日 | ||
318 |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核发初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 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 | 直接下放 | 5日 | ||
319 |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品种审批初审 |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第四条 | 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 | 直接下放 | 5日 | ||
320 | 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申请初审 |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 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 | 直接下放 | 5日 | ||
321 |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企业审批初审 | 《反兴奋剂条例》第九条第一款 | 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 | 直接下放 | 5日 | ||
322 | 申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的审批初审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 | 直接下放 | 5日 | ||
323 | 第二类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批准初审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 | 直接下放 | 5日 | ||
324 | 特殊药品对照品,罂粟壳,麻黄素,非药品生产企业使用咖啡因,科研、教学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购用证明的审批初审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 | 直接下放 | 5日 | ||
325 | 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年度需用计划的审批初审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 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 | 直接下放 | 5日 | ||
326 | 省内药品生产企业相互委托生产药品初审 | 《药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第四条 | 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 | 直接下放 | 5日 | ||
327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批发)核发初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 | 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 | 直接下放 | 5日 | ||
328 |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药品批发(含零售连锁)经营许可初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 | 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 | 直接下放 | 5日 | |
329 |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直接下放 | 1日 | ||
330 |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十条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直接下放 | 1日 | ||
331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直接下放 | 1日 | ||
332 | 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法制宣传教育 |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试行)》 | 一般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1日 | ||
333 | 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直接下放 | 1日 | ||
334 | 出口医疗器械备案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直接下放 | 1日 | ||
335 | 有限合伙企业和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36号发布,第497号修订)第四十条 | 行政处罚 | 委托下放 | 5日 | ||
336 | 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 | 行政处罚 | 委托下放 | 5日 | ||
337 | 试验区辖区范围内知名商标认定权限 | 《赣州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3号)第三条、第七条、第二十条 | 行政确认 | 直接下放 | 5日 | ||
338 | 试验区辖区范围内“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公示权限 | 《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公示办法》、《关于开展2015年度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的通知》(赣工商市字〔2016〕14号)、《赣州市工商局关于印发<赣州市“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的通知》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直接下放 | 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县级清单已有“权限内守合同重信用公示” | |
339 | 县体育局 | 二级运动员、裁判员审批 | 《运动员技术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第八条 | 行政确认 | 直接下放 | 5日 | 赣府发〔2015〕38号调整为行政确认,并更名为“二级运动员、裁判员确认” |
340 | 县公安消防大队 | 城市规划区内以下备案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抽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十三条。赣市府发〔2017〕25号下放权限:1.建筑总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体育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战士厅,及设有上述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2.建筑总面积小于1.5万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及设有上述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3.建筑总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小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城、市场,及设有上述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4.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小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医院门诊楼、大学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及设有上述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工程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5日(不含现场勘察和专家评审) | 列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中 |
附件2: | |||||||
无管理对象不进行承接的权限目录(17项) | |||||||
序号 | 承接部门 | 权限名称 | 设定依据 | 权种类别 | 市级权限下放方式 | 备注 | |
1 | 县发改委 | 除国家、省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内河航运项目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二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因我县无相关业务不进行承接 | |
2 | 县工信局 | 盐资源开发和制盐企业设立审批 | 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江西省《江西省盐业管理实施办法》、《江西省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我县无管理对象,不进行承接 | |
3 | 县民宗局 | 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宗教活动临时地点的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我县无服务对象,不进行承接 | |
4 | 县交通运输局 | 水路运输经营业务许可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交通运输部令第6号)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赣市府发〔2016〕25号下放“经营省内水路旅客运输许可”和“省内跨设区市普通货物水路运输经营许可(含水路运输经营范围变更)”,已于2016年承接,县内无适航航道,无管理对象已取消 | |
5 | 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五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赣市府发〔2016〕25号下放“权限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已于2016年承接,县内无适航航道,无管理对象已取消 | ||
6 | 港口岸线临时使用许可 | 《江西省港口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赣市府发〔2016〕25号下放,已于2016年承接,县内无适航航道,无管理对象已取消 | ||
7 | 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审批(初审) | 《港口建设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十七条 | 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 | 直接下放 | 我县无服务对象,不进行承接 | ||
8 | 港口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赣市府发〔2014〕21号下放,已于2014年承接,无管理对象已取消 | ||
9 |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 |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5第2号)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县内无适航航道,不进行承接 | ||
10 | 在港口进行可能危及港口的采掘、爆破等活动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县内无适航航道,不进行承接 | ||
11 |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及实施卫生除害处理专用场所建设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二章第十七条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审批权 | 直接下放 | 县内无适航航道,不进行承接 | ||
12 | 权限内港口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 | 《港口建设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二十四条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直接下放 | 县内无适航航道,不进行承接 | ||
13 | 权限内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报告备案 | 《港口建设管理规定》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直接下放 | 县内无适航航道,不进行承接 | ||
14 | 岸线使用初审 | 《港口建设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十七条 | 其他行政权力-转报实施 | 直接下放 | 县内无适航航道,不进行承接 | ||
15 | 县农粮局 | 外国人进入渔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我县无管理对象,不进行承接 | |
16 | 进入渔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我县无管理对象,不进行承接 | ||
17 | 县林业局 | 市属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林木采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我县无市属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无管理对象,不进行承接 | |
附件3: | |||||||
已取消或无管理权限的权限目录(22项) | |||||||
序号 | 承接单位 | 权限名称 | 设定依据 | 权种类别 | 市级权限下放方式 | 备注 | |
1 | 县工信局 | 省级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补贴 | 《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号),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 其他行政权力-财政专项资金分配 | 直接下放 |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赣财非税〔2017〕4号),取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 |
2 |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丙级资质认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做好省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落实和衔接工作的通知》(赣工信人事字〔2013〕424号)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等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软【2014】79号)2014年2月15日起停止认证。 | ||
3 |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做好省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落实和衔接工作的通知》(赣工信人事字〔2013〕424号)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等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软【2014】79号)2014年2月15日起停止认证。 | ||
4 | 省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补贴 | 《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 其他行政权力-财政专项资金分配 | 直接下放 |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赣财非税〔2017〕4号),取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 ||
5 | 县农粮局 | 在渔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取消依据:国发〔2017〕7号已取消 | |
6 | 县林业局 | 外国人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取消依据:国发〔2016〕9号取消 | |
7 | 在适合狩猎的区域建立固定狩猎场所的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实施条例》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取消依据:国发〔2017〕46号和赣市林法第5号 | ||
8 | 外国人进入林业主管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一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取消依据:国发〔2016〕9号取消 | ||
9 | 营造林工程监理员资格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八批林木种苗工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1号)附件第二项“营造林工程监理员”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取消依据:国发〔2017〕7号取消 | ||
10 | 县水利局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 国务院412号令《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68项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依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文件)取消 | |
11 | 县水利局 | 权限内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六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取消依据:国发〔2017〕46号。取消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有关技术要求纳入“取水许可”。2.在取水许可环节,对水资源论证进行把关,强化取水许可管理。3.加强对建设项目用水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反规定利用水资源的行为,处罚结果纳入国家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 |
12 | 权限内江河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等填堵、占用、拆毁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六条,《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第十三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依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取消 | ||
13 | 日东、龙山、留金坝水库的调度权限下放 | 一般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不属于我县管理权限 | |||
14 | 农村水能资源开发项目建设管理,组织实施项目开工许可审批及工程验收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二条 | 一般内部管理 | 直接下放 | 取消依据:国发〔2013〕19号取消“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 ||
15 | 县水保局 |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二十七条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取消依据:国发〔2017〕46号 | |
16 | 县国土局 | 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审批 |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测绘法》第七章第四十三条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审批权 | 直接下放 | 新测绘法规定由省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批准 | |
17 | 县司法局 | 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取消依据:国发〔2017〕7号取消。取消审批后,实行备案管理。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备案了解掌握内地律师事务所聘用的港澳律师信息,进一步完善日常管理。原赣市司律字〔2015〕4号、赣市府发〔2015〕10号下放。 | |
18 | 县教育局 | 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受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行政复议 | 直接下放 | 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
19 | 县科技局 | 实验动物出口审批 |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取消依据:国发〔2016〕9号。原赣市府发〔2015〕10号下放。 | |
20 | 实验动物工作单位从国外进口实验动物原种登记单位指定 |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取消依据:国发〔2016〕9号。原赣市府发〔2015〕10号下放。 | ||
21 | 县档案局 | 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国家二级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二级档案需要出境的,必须经国家档案局审查批准。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二级档案需要出境的,必须经国家档案局审查批准。” | |
22 | 县卫计委 | 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资格审批 | 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江西省艾滋病抗体检测初筛实验室验收办法(试行)。 | 行政许可 | 直接下放 |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精简省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决定》(赣府发〔2012〕2号),由省卫生厅委托市卫生局实施。根据卫生部印发《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第五条: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和艾滋病流行情况,统筹规划确定承担艾滋病检测工作的实验室。县级无审批权限 | |
注:依据法律法规文件取消的审批事项,各部门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进一步完善日常管理。 |
(发布者:县信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