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监察局

文章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7-04-06 17:04:00 字号:[ ]

严纪律改作风提效率十条承诺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改作风提效率工作部署,提升县监察局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做到负责任、抓紧办、说真话,当好“敢想敢干、奋勇争先,直面问题、敢于担当,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善谋实干、一心为民”的实践者和推动者,为全县打好攻坚战、同步奔小康提供纪律和作风保障,现作出如下承诺。

一、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突出政治监督,加强日常监督,对主责部门落实县委、县政府作出的决策部署,尤其是落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情况,开展再监督再检查,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确定“四风”查纠重点,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

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创新信访举报平台,改版升级网站举报平台,健全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来访、来电举报当天登记、呈批,来信、网络举报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呈批。对企业和客商反映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工程、强揽工程、吃拿卡要等破坏发展环境的问题,在收到投诉举报的2个工作日内启动调查,启动调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或调查进展情况。

三、提高线索处置效率。对属于受理范围内的县管干部信访举报件,每月汇总并提交线索审查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领导批示后2个工作日内移送承办部门。急件即收即办。对交办有关单位核查的问题线索,限时办结。

四、缩短执纪审查周期。加强执纪审查全程监管,定期查询在办线索、案件办理情况并通报执纪审查周期,督促案件承办室在规定时限内快查快结。

五、提升执纪审理质效。严格案件审限规定,原则上简易案件5个工作日、其它案件1个月内审结。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适时审理介入。强化处分执行,处分决定作出后,一般在10日内送达、宣布到位。

六、加快巡察工作节奏。原则上每年安排三轮常规巡察和若干轮专项巡察。巡察报告经县委“五人小组”同意后,5日内完成反馈。督促被巡察单位收到反馈意见15日内报送整改方案,2个月内报送整改完成情况。移交的重点问题线索3个月内办结。

七、加速推进派驻全覆盖。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完成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

八、持续加大问责力度。严格执行《石城县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办法(试行)》,对落实县委、县政府作出的决策部署不作为、不担当、不负责的,坚决把该打的“板子”打下去。对顶风违纪典型案例,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认真贯彻落实《石城县推进干事创业容错减责免责的办法(试行)》,旗帜鲜明为改革者鼓劲、为实干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九、增强监督执纪合力。严格落实挺纪在前四项协调保障机制,加快形成党委主导、书记主责、纪委监督、党委工作部门和有关机关协同的工作格局。加强纪法衔接,对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原则上在移送前作出纪律处分。

十、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开展“知行合一、争先创优”活动,形成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工作局面。高效流转公文,当日文电当日拟办呈阅。严格执行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办法,重大紧急信息,第一时间报送。

本局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0797- 5793399),接受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发布者: 县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