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城区市容环境整治活动,按照《石城县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工作安排,我县将联合县城管局、县征拆办、县城建局、县国土局、县市监局、县农粮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琴江镇等14个部门,抽调160余名工作人员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一、整治顺序及范围
第一阶段:琴江路—沿江路—赣江源大道;
第二阶段:西华路—东城大道—清华大道—兴隆路;
第三阶段:其他支路及小街小巷。
首次集中整治路段为琴江路。
二、整治时间
2017年6月19日-2017年7月18日,为期一个月。
三、整治重点
(一)全面清理拆除道路沿线违法乱搭乱建、影响市容的各类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包括街道两侧、建筑立面及屋顶违规乱建铁皮棚(屋)、破旧遮阳棚、户外广告牌、门头店招(实行一店一招)、货亭及其他建(构)筑物或设施。
(二)乱摆乱卖整治。集中整治城区道路及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流动经营、店外经营、跨门经营、店外修理、店外加工等违法违章行为;整治占用公共场所违规设置夜宵、烧烤等摊点。
(三)乱堆乱放整治。对城区主次道路、小街小巷两旁及公共场所乱堆放建材、商品、杂物、余土、建筑垃圾及非法废品收购点进行全面清理。
(四)乱拉乱挂整治。对城区道路两旁和公共场所各类标语、横幅、帐篷、遮阳布等影响市容环境的乱拉乱挂行为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城市公共空间乱拉乱挂的各类电线(缆),净化城区市容环境空间秩序。
(五)乱停乱放整治。对城区内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进行全面清理,着重清理道路沿线的僵尸车、报废车辆,整治车辆未按划定的停车泊位停放、擅自占用人行道等乱停乱放行为。
(六)乱扔乱倒整治。重点整治集贸市场、公园、广场、学校周边、商业街、在建工地等部位垃圾乱扔倒行为,严查建筑工地未按照文明施工标准施工,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冒装撒漏等违法行为。
(七)乱圈乱种整治。重点整治占用公共场所、道路、公共绿化用地、河道、小区公共空间乱圈地种植行为。
(八)及时修复受损的市政设施。对道路沿线存在的排水管网堵塞、道路坑洼、路沿石残缺、地板砖碎裂、路灯及其他设施损坏等市政问题要及时安排人员及时进行修复。
(发布者:县城市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