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区临街建(构)筑物实施立面改造的通告
石府发〔2017〕32号
石府发〔2017〕32号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近期,拟对城区部分临街建(构)筑物立面实施改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改造时间及范围
(一)改造时间
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改造范围
1.沿江路:城北大桥至石城一小路口。
2.琴江路:琴江廊桥东西两端(含宝福塔周边)。
3.莲乡大道:工业二路交叉路口至城北大道。
4.工业二路:水岸新城路口至莲乡大道交叉路口。
5.城北大道:城北大桥至欧华山庄路段。
二、改造内容
(一)拆除不锈钢防盗网,统一改为隐形防盗网。
(二)对临街建筑物空调进行规整,统一安装空调机格栅。
(三)对临街门店广告牌尺寸和样式进行统一规范;
(四)对临街建筑物外墙进行统一喷漆。
(五)将临街部分平屋顶的建筑物改造为坡屋顶。
(六)对临街建筑物墙面管线进行统一规范。
(七)对临街违章搭建、违规设置广告牌等进行拆除。
三、改造要求
(一)实施城区临街建(构)筑物立面改造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各临街建(构)筑物产权户、门店经营户及广大市民应大力支持和配合工程施工,积极建言献策,参与、监督立面改造工作。
(二)工程实施过程中给市民生产生活造成的不便和影响,请予以理解和支持;对干扰和阻碍工程施工的,由相关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立面改造过程中所涉及防盗网拆除和安装、店招拆除和安装、外墙粉刷等一切费用均由项目公司承担。
特此通告
石城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1日
(发布者:县城市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