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保护水源地力度大、措施实
为做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管理工作,保证城乡居民用水安全,石城县落实五项措施,加强饮用水源保护。
一是严格建设项目审批。把好建设项目审批关口,从源头上控制新上项目对饮用水源地的影响;二是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不定时对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进行巡查,加强对水源地周边设置排污口的管理,限制和禁止有害化肥、农药的使用,杜绝垃圾和有害物质的堆放,防止饮用水源受到污染;三是实施严密监测监控。建立完善饮用水源预警、应急体系,实时监控饮水水源的水质变化,并对水质变化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四是健全水源应急预案。积极防范和应对水源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不因水源污染引发群众用水危机;五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完善水源地饮用水源保护公告,制作警示牌宣传保护水源地的重要性。
石城县水利局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