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体育事业“十二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及发展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牢牢把握体育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提高全民身体素质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的基本方针,以“突出群众体育,提高竞技体育水平,搞活体育产业,改善体育设施,深化体育改革”,努力实现体育与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同步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扩大开放,立足实际,尽力加快我县体育事业发展步伐,全面提升石城体育工作的整体水平,为全县全面建设赣江源头“五新一好”新石城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我县体育事业基础设施现状
我县近几年体育场馆设施得到较大改善,体育设施的数量和质量都有较大的提高。2004年我县投资700多万元兴建的石城体育馆,到2008年全县共兴建体育馆室内汽排球馆一座,全民健身广场1个,在建400米田径场2个,风雨汽排球场1个,有看台灯光球场3个,水泥篮球场26个,门球场15个,健身路径16条,健身休闲活动场地7处,
三、体育事业发展的方向
一是转变体育发展观念。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着力解决体育发展思路不清、发展信心不足、发展方式不广、发展质量不高、发展后劲不够等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与有限的社会体育资源不足的矛盾;着力解决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以及体育工作的各个方面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做到“跳出体育看体育,立足全局抓体育、围绕中心干体育”。从更高的层次上来发展体育事业,推动体育事业的大发展,快发展。
二是努力做到体育发展成果全民共享。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体系,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为重点,切实履行提供体育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职能,加大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管理力度;提高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意识,努力扩大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建立健全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各级体育组织和社会体育团体在促进群众体育发展中的作用;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切实提高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推进体育彩票“兴镇强县工程”,加快推进县和乡镇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步伐,加大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开拓有影响力、品牌性群众体育活动,探索建立全民健身长效机制,实现群众体育新发展、新跨越。
三是努力增强体育事业发展活力。加大体育与教育结合的力度,加强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实现体育部门与教育部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努力盘活现有体育资源,推动全社会的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积极推动体育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做好运动员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辅导工作。认真做好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关心运动员长远利益和全面发展。
四是不断提高我县竞技体育水平。以实现小县大体育为核心,夯实基础、提高水平、努力培养后备人才。在先期比赛已经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全力做好备战各项运动会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教练、科研、医务、管理、后勤“五位一体”保障体系要求,从实战出发,把握训练规律,坚持全方位管理,强化保障措施,使备战工作充分、细致、及时、有效,努力在下一阶段运动会比赛中,继续扩大战果,提高成绩。全面完成我县参加各项运动会的目标任务。同时,发挥我县的优势项目,争取为国家输送优秀运动员。
四、体育事业面临的挑战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正视体育改革与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与社会所能提供体育资源不足的矛盾,仍将是体育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矛盾。与其他地方相比,我县的人均体育场地、人均体育经费、人均体育消费和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仍处在较低水平。体育场地设施等资源总量不足与现有体育资源利用率不高的现象并存,制约着群众更广泛地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竞技体育优势项目少,训练经费严重不足,一些基础大项和群众喜爱的集体球类项目总体水平较低,综合竞争能力与其他县市相比还有明显的差距。对竞技体育发展规律的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深化,训练和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体育产业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政策尚不完善,市场管理的规范化程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体育发展过程中的利益关系进一步复杂化,各主体的地位有待于进一步明确,关系有待于进一步理顺,体育改革尚需深化。体育政策和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不能灵敏反应和及时适应发展变化的体育实践。体育的发展模式还没有根本的转变,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城乡之间体育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我县社会转型期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在体育领域均有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表现。“十二五”时期,必须认真重视、着力解决阻碍和制约体育发展的各种问题。
五、体育事业发展的目标
今后,全县体育事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小康和谐魅力新石城为支撑,促进全县体育事业超常规、跨越式、快发展。通过改善体育事业软硬件设施条件,促进全县体育事业与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使体育工作为全县三个大文明建设做出新贡献,使石城县成为江西东部能够承办省级大型重要体育赛事和文化活动的阵地。
一是群众体育保质量。继续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认真抓好“三个环节”,即建设群众健身场地、健全群众体育活动组织、举办经常性群众体育活动。突出“四个重点”,即青少年体育以学校为重点,农村体育以乡镇为重点,城市体育以社区为重点,体育竞赛以社会力量为重点。充分发挥学校、社区、乡镇和社会力量的聚集效应、辐射功能和带动作用,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参加体育活动,增强体育锻炼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普遍开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采的群众性体育赛事。到2015年,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达到55%以上,人民体质进一步增强。进一步抓好学校体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不断改善体育场地设施条件,在抓好素质教育的同时,提高体育教师待遇,保证体育课时间和教学质量,学校每学年至少举办1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至少每二年举办一次全县性中小学生运动会,学校体育施标面保持在98%以上,达标率保持在95%以上。到2015年,全县青少年、儿童体质达到全省中等水平。广泛开展老年人体育活动。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体育指导站的建设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定期发布监测报告,并逐步将国民体质监测指标纳入社会统计指标。加快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步伐和力度,做到亲民、便民、利民。
二是竞技体育出人才。努力探索全县竞技体育工作发展的新思路。坚持“突出重点、强化优势、效益优先”的发展思路,发展具有我县特点和特长的竞技体育项目,进一步扩大项目规模和整体竞争实力,提高我县的竞技体育水平。一是优化结构,完善布局,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二是加强体育科研,注意吸纳先进的体育科研成果。努力提高我县体育运动的科技含量。三是增加对竞技体育的投入,提高运动员伙食标准,改善训练条件,增加备战省、市运会专项经费,为运动训练和比赛提供保障。四是以赣江源文武学校为龙头,力争在省运会上有新突破。使更多的石城籍运动员代表省、国家参加国际、国内大赛。五是举办好每一次全县综合性运动会,积极承办和举办市、省单项体育赛事。六是加强和改进业余训练工作。按照省局、市局要求,充分发挥业余体校、体传校、训练网点校的作用,我县少体校经费每年只有0.3万元,与周边县市每年十几万元训练经费相比相差甚远,也根本不足以开展正常训练工作,必须保证经费投入,积极开展和不断提高业余训练水平,把输送放在第一位。到2015年我县业余体校要实现“三集中”、“四固定”的办学模式。同时鼓励企业、个人及社会力量参与到我县体育后备人才培训领域来,力争早出人才、多出人才。
三是体育产业创新路,积极推进体育事业协调发展。发展体育事业既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求的有效途径,也是拓宽体育资金来源的渠道,促进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十二五”期间,要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努力提高社会对体育消费的认识程度,提升社会的体育意识和参与热情,促进体育消费观的转变。二是引导、鼓励、支持、建立多种所有制形式的体育企业和群众性体育俱乐部,满足全社会的体育消费需求。三是充分利用现有的体育设施和体育资源,积极培育市场。四是进一步提升我县体育彩票销售,力争每年递增20%以上。
四是体育场地设施不断完善,体育事业经费不断增加。大力增加公益性体育设施建设;加强城乡,特别是新农村建设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力度;要把国家和省关于体育设施用地的有关政策用足用好,要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加大对社区、农村体育设施的投入,兴建一批全民健身场所和设施。全面实现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快体育事业发展的决定》中提出的要求和目标,场地设施建设力争达到“全国体育先进县”的标准,即有一个400米标准田径场、一个标准室外游泳池、一个体育馆和一个训练房。体育经费达到人均0.4元以上。
六、推动体育事业发展战略的对策
一是加强党对体育事业的领导。体育事业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加强党对体育事业的领导,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党在体育领域的号召力和凝聚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体育事业沿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持续发展。
二是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在坚持国家财政拨款对体育事业发展起主导作用的前提下,多方筹措体育事业发展资金,引导和动员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入体育事业,以满足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社会办体育特别是办群众体育的积极性。
三是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坚持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根据群众体育的发展规律和竞技体育的发展规律,全面提高我国体育的整体水平。
四是做好体育事业的城乡统筹、区域统筹工作。为不断适应农村社会发展的新形势,要着力研究农村体育工作的新特点,大力发展农村体育事业,以满足广大农民体育锻炼和健身的需要。对城镇居住区体育场地和设施的建设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足额建好。整合学校和社会的体育资源,学校体育设施在保证教学的基础上要对社会开放。要不断探索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新的组织形式,提高全民健身的指导水平,使群众体育更加亲民、利民、便民。从而全面推进我县竞技体育的发展,切实提高我县竞技体育水平。
五是科技兴体。继续贯彻“体育振兴要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体育科学技术要面向体育运动的发展”的方针,建立和完善体育科技与体育运动实践紧密结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科技兴体。
六是加强体育事业法规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体”,加快我县体育法制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现行法律法规,对于我县体育事业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抓紧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措施,建立健全体育法规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保障体育事业的发展。将体育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快体育法贯彻落实步伐,提高依法行政质量。
七、推动我县体育事业的重点项目
(一)石城县聚美游泳池
2008年10月27日开工典礼,预计2010年建成使用,建设面积为5000平方米,建有一个国标游泳池、一个儿童池及消毒
池、更衣室等附属设施。
(二)“水上乐园”项目
外商黄志华、台商肖明升先生与我局达成在我县投资1500万元左右兴建“水上乐园”的投资意向。投资放有意在城北大桥东北方(叶下坝)或文化广场规划用地北边,按行政划拨价购买30亩土地,用于项目兴建。“水上乐园”一期工程兴建项目为三个室外游泳池、一个室内游泳馆、一幢水疗房、一幢办公楼、一幢职工宿舍、十亩休闲垂钓区及相关配套附属设备及用房。该项目合同已上报县政府研究。
(三)400米标准塑胶田径场
我局已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建设用于体育锻炼的400米标准塑胶田径场,依托二中现有的田径场和二中新申请的用于建设田径场用地。
石城县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