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城市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石城县城市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石城县城市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石城县城市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石城县城市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与部门预算公开相衔接)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城市管理规划,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主管中心城区城市监察、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工程建设和管理养护工作;
3、负责城区城市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与部门预算公开相衔接)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包括局机关、环卫处、城管大队、市政所共4个单位。共核定编制111人,实有人数129人,其中在职85人(正科3人,副科5人,其余人员77人),退休45人。
第二部分 石城县城市管理局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3744.44074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125.8430万元,较上年增长80.09 %;本年收入合计 3618.597745 万元,较上年增长74.5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3744.44074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3744.440745万元,较上年增长91.69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全部支出完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81.9517 万元,决算数为3744.440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68 %,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较多。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2 万元,决算数为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36972万元,决算数为215.03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初预算数为11.940006万元,决算数为14.010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7.34 %;城乡社区支出初预算数为 2272.508686 万元,决算数为3467.9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61%;住房保障支出初预算数为35.371288万元,决算数为45.7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9.25 %;。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524.1915万元,较上年增长123.54%,主要原因是:工资提标;商品和服务支出264.0868 万元,较上年下降 512.41 %,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1.753945万元,较上年增长195.80%,主要原因是:退休工资提标,住房公积金提标。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64.0868万元,其中办公费32.1978万元,印刷费1.9440万元,咨询费1.0500万元,手续费0.1900万元,水费0.2470万元,电费2.2198万元,邮电费1.8761万元,物业管理费0.5760万元,差旅费12.1029万元,维修(护)费26.0808万元,租赁费4.5600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66万元,公务接待费15.3万元,劳务费0.9630万元,专用材料费113.3970万元,工会经费14.3009万元,福利费0.62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0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8947万元。比2015 年增加68.3468万元,增长34.92%。主要原因是:专用材料费增加。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5万元,决算数为51万元,完成预算的93.58 %,决算数较上年增长20.71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 万元,决算数为 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上年增长8.94%。主要原因是:为2016年度,本部门承担的项目建设较多,用于项目建设的前期接待较往年有较大增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3.5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进行采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万元,决算数为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上年增长40.75 %。主要原因是:进行环境整治、市容市貌增多,致车辆维护维修费和用油量加大。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8.898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0.426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8.47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其他车辆4辆。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064.330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42.13%。组织对“县城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园林绿化管护处置及园林绿化管护”等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4.3302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单位今年在县本级部门决算中试点公开“县城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园林绿化管护处置及园林绿化管护”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县城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园林绿化管护处置及园林绿化管护”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从监控情况来看:完成年初目标,资金支付按月支付、按考核得分支付,已全部支付完成。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三部分 石城县城市管理局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附件:城管局2016年度清扫保洁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xls |
(发布者:县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