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石城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石城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石城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
(二)编制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工作。
(三)负责全县道路(含出租车)和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装卸搬运、汽车维修市场、运输服务、汽车租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负责本县区域内国防交通战备工作;调控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的运输。
(四)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配合、协调国家和县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管理交通建设市场。
(六)组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管理局属国有资产;指导交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七)负责全县渡口、局属企业生产安全监督、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八)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车船的技术标准管理,组织重大科技开发、项目攻关,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九)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指导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
(十)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涉外工作,指导利用外资、技术引进和开展国际交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 个。
第二部分 石城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 4835.12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 4835.12 万元,较上年下降 47.91 %,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大幅度下降。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4835.12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4835.12万元,较上年下降47.91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大幅度下降。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542.45 万元,决算数为 4835.1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4 %,主要原因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比预算有较大增加。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6.22 万元,决算数为 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2万元,决算数为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13.06万元,决算数为1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715.04万元,决算数为71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22.65万元,决算数为136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872.33万元,决算数为87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4.48万元,决算数为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为1368.78万元,决算数为136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0.84万元,决算数为3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8 %;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 359.94万元,较上年增长 20.25%,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标准提高和绩效奖金的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 244.81 万元,较上年增长10%,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有所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51.73万元,较上年增长5.2%,主要原因是:一是退休人员退休金上调,二是随着工资标准的提高,住房公积金相应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8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增加20.04万元,增长20.12%。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有所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5万元,决算数为23.91万元,完成预算的 68.31%,决算数较上年下降 27.3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业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决算数为 19.05万元,完成预算的95.25%,决算数较上年下降0.63 %。主要原因是:更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公务接待费只减不增。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5万元,决算数为 4.86万元,完成预算的 32.4%,决算数较上年下降64.53%。主要原因是:2016年4月1日起我局只保留1辆公务用车,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大减少。
“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713.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62%。
组织对“2016年度石城县农村公路修建养护项目、2016年秋溪至桥头等公路建设工程相关前期经费”等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3.1万元。从监控情况来看,2个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合理、有效。
组织对2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3.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实际评价2016年度财政支出项目“全县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2016年秋溪至桥头等公路建设工程相关前期经费”的绩效得分均为98分(满分100分),评价成绩优秀,说明这2个项目的经济和社会综合效益良好,财政项目支出合理。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一个项目)。表述应与决算内容保持一致:我部门今年在市本级部门决算中试点公开2016年度石城县农村公路修建养护项目及2016年秋溪至桥头等公路建设工程相关前期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6年度石城县农村公路修建养护项目项目自评得分为98 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比上年度有所下降。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考评。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三部分 石城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石城县交通运输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
(发布者:县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