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棚户区改造以改善民生,解决危旧房群众困难问题为根本,结合城市发展建设需求,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棚户区改造实施过程中,紧密围绕“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旧房如何改、工作如何抓”四大核心问题,不断创新改造模式,持续完善体制机制,积累了丰富的棚改工作经验。截止2017年10月底,累计改造1315户危旧房,发放补偿款6.5亿元,全面完成2017年棚户区改造任务计划。到2018年年底,我县将基本完成城区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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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因境内山多石耸峙如城而得名。南唐保大十一年(953)石城场升为县,隶属江南西道昭信军。宋开宝八年(975),昭信军改名军州,仍辖石城。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976),分江南为二路,军州改虔州,隶属江西西路,石城隶属虔州。宋绍兴二十三年(1153),虔州易名赣州,石城隶属赣州。元至元十四年(1277)赣州府改为赣州路总管府,石城隶属赣州不变。元贞二年(1296),赣州改府为路,石城属赣州路。元至正二十五年(1365),赣州复改路为府,石城隶属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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